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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教育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教育培养模式是指学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前提下,跨专业大类修读另外一个专业(称为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完成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和其它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在校本科生。
招生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完成主修专业一年级课程(五年制学生完成一年级及二年级课程)且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三)学有余力,能够同时完成修读两个学位的学习任务。
三、招生专业(大类)
专业(大类)名称 |
所属学院 |
授予学士学位 |
设计学类 |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
艺术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工学 |
金融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经济学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英语 |
外国语言学院 |
文学 |
工程造价 |
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工学 |
动物科学 |
动物科学学院 |
农学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沙漠治理学院 |
农学 |
智慧园艺与绿色植保(农学类) |
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 |
农学 |
应用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类) |
生命科学学院 |
理学 |
四、招生时间
辅修学士学位招生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每年的九月中旬开展招生工作,国庆节后开始上课。